李勇,男,45岁,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分管司法警察工作。我仅以个人名义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1.本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法、秉公办案,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抓好值庭、押解、安全保卫工作。
2.加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自我的约束,公私分明,杜绝出现犯罪嫌疑人逃脱、自伤、自残现象发生。带头学习,强化教育。
3.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的要求,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绝不触犯红线,严格按照准则要求自己。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工作中严要求,生活中不放松,逐条对照,绝不违反规定,并组织大队干警认真学习逐条落实。
5.本人分管值庭、押解、安全保卫工作,在工作中杜绝出现犯罪嫌疑人逃脱、自伤、自残现象发生。并带头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做到学以致用,不出现违规、违纪发生。
承诺人:李勇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