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斌,男,44岁,执行局副局长,分管执行局孙永斌执行小组办理执行案件。我仅以个人名义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1.本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法、秉公办案,认真办好自己手头上的执行案件,并对执行小组中办理的执行案件严格把关。
2.加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强化对自我的约束,公私分明,绝不出现“吃、拿、卡、要”、“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的情况。
3.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的要求,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绝不触犯红线,严格按照准则要求要求自己。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在工作时间严要求,生活时间不放松,逐条对照,绝不违反规定。
5.本人在执行局内分管的执行工作,严格把关执行小组中涉及的案件执行情况,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促使案件当事人化解矛盾。
承诺人:孙永斌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