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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伟廉政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5-04-13 09:38:28 打印 字号: | |

李大伟30稼依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协助镇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全镇政法工作,分管镇综治办,负责民族、宗教、统战、信访、调解工作,联系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工作,挂钩小石桥社区工作。我仅以个人名义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本人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措施,狠抓措施落实。对分管的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发现倾向性苗头,及时解决问题。

自觉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服从各级党委的领导,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工作中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公道正派、讲大局、讲党性,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观点鲜明。

2.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情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严格遵守《党章》及其他各项规定。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不发生与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等相违背的行动。

3.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主动带头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积极开展学习党风廉政法规活动,以《党章》、《廉政准则》要求约束自己,以《处分条例》、《监督条例》规范自己,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小事做起,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做到走到最基层、走到第一线。在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方面,坚持长话短说,就事论事。在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方面,凡是可以不发文件的不发。在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方面,做到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保证没有超支现象。

5.结合个人分管工作实际廉洁自律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定期召集综治办、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开展廉政学习,本人及上述站所在年内讲一次党课,开展廉政讨论,互相学习。指导好小石桥社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对社区党务、居务、财务进行公开,对分管站所的干部职工和小石桥社区党员、各清真寺内的回族党员开展廉政谈话,做到警钟长鸣。

6.其他需要承诺的事项。本人承诺今后不会出入私人会所和接受私人会所会员卡;本人承诺今后不会出现收受红包、插手工程等问题,也不会利用个人权利和影响为亲属牟利;本人承诺今后不会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承诺人:李大伟

                           201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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