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宪法权威,大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院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以“阳光司法”、“法治进校园”及宪法法律宣传活动为平台,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我国宪法法律进行宣传。
11月28日,我院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在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任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邀请文山电视台对该案审理进行报道,并邀请旁听群众30余人。本案审判长周法官对本案当庭宣判,并结合案情及我国法律规定,释法说理,给被告人及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自2012年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以来,我院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公开开庭55件次,旁听群众逾9800余人次。 12月2日,我院平远法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韩法官到平远一中为3000多名学生上法制课。讲解设立法制课的必要性、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民事责任、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和原因等方面的内容。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对今年备受社会关注的桦南孕妇猎艳杀人案、云南腾冲枪击案、大学生乘坐黑车被杀案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分析,促进同学们提高警惕,提高安全意识。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宪法宣传日。在我县宣传日活动中,我院干警在县人大主任邓良成同志带领下向宪法宣誓。同时,采用散发宣传资料和现场咨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宣传资料包括诉讼须知,法庭审理注意事项,诉讼文书格式等法律相关知识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相关资料。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