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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人民法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书
砚山县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制度建设计划书
  发布时间:2014-09-30 16:07:26 打印 字号: | |
  按照中央、省、州、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现就加强砚山县人民法院解决“四风”问题制度建设制定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用法治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建章立制,以教育实践活动的制度成果,深入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1、全面清理已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对我院近2年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列出清单,及时作出继续有效、废止、失效、修改等处理。

2、修订和制定相关制度。拟定修订和制定新制度的目录。对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上级法院已经出台的有关制度,结合法院实际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加紧研究制定新制度,使之上下配套、相互衔接。

3、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公开新修订和新建立的制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4、全面实施。完成新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制定,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聚焦“四风”。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和上级法院关于改进作风规定为切入点,紧扣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抓紧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通过对关键性制度的完善和突破,最大限度地堵塞滋生“四风”的漏洞。

2、务实管用、简便易行。注重制度建设的实体性与保障性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统一要求,紧密结合具体问题实际,加强调研论证,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和办法,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能长期管用。

  3、有序衔接、系统整合。加强与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上级法院已经下发的有关制度衔接,防止和避免重复建制度。对同一方面需要制定出台的制度能合并的合并,对不合实情该废止的废止。

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需要什么制度就建立什么制度,什么制度要紧就抓紧建立什么制度,切实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坚持经常抓、长期抓,形成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二、建设计划和任务分工

(一)反对形式主义的制度机制。

1、需要废止的制度规定:《砚山县人民法院内部通讯员管理考核规定》。

责任部门:办公室

废止理由:该规定未能和法院实际相结合,报送的新闻稿件和信息仅强调数量,没有突出文稿质量,犯了形式主义的错误。

2、需要修订完善的制度规定:院领导下基层调研制度,每年下基层开展专项调研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天。每次调研都要明确主题、有的放矢,解决问题,取得成效。

牵头领导:罗凯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30日前

3、需要新制定但已完成的制度规定:《砚山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

责任部门:政治处

4、计划新制定的计划规定:文件简报和会议审批管理制度,对改进文风会风提出具体举措,确保发文规范,减少文件、会议。

牵头领导:罗凯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 2014年10月30日前

(二)反对官僚主义的制度机制。

1、需要废止的制度规定:《砚山县人民法院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责任部门:办公室

废止理由:2012年制定的规定已不符合现在的规定,不能有效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2、需要修订完善的制度规定:

(1)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

牵头领导:张激波

责任部门:政治处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30日前

(2) 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畅通院领导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渠道。

牵头领导:刘建伟

责任部门:立案庭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30日前

3、需要新修订但已完成的制度规定:《砚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完善服务群众机制。

责任部门:立案庭

4、计划新制定的计划规定:《砚山县人民法院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牵头领导:罗凯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 2014年9月30日前

(三) 反对享乐主义的制度机制。

1、需要修订完善的制度规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加强车辆运营管理,切实降低运行费用。

牵头领导:罗凯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30日前

2、需要新制定但已完成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制,明确抓工作落实的领导职责;制定2014年《砚山县人民法院规章制度》,完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健全工作问责制,切实解决工作中不敢担责、执纪不严、落实不力的问题。

责任部门:政治处

3、计划新制定的计划规定:机关考勤制度,严格上下班纪律,切实解决个别干警不按时上下班或上班期间松松跨跨、散慢无序现象。

牵头领导:马玉权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30日前

(四)建立完善反对奢靡之风的制度机制。

1、需要修订完善的制度规定:

(1)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定期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制定并落实“三公”经费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时限、范围和相关要求。

牵头领导:罗凯

责任部门:行装科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30日前

(2)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杜绝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等问题。

牵头领导:罗凯

责任部门:行装科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30日前

(3)修订完善《砚山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节约》规定。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以及省、州、县实施办法,结合法院实际,建立节约型机关。

牵头领导:罗凯、马玉权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行装科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30日前

(4)需要新制定但已完成的制度规定:建立砚山县人民法院法官承诺办案制度,防范“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发生,健全完善法官廉洁自律机制,确保法官清廉,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

三、组织实施和有关要求

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有关要求,把制度建设工作列入全院整改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集中建设,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党组书记、院长张激波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制度建设工作的具体落实。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行装科和院办公室负责做好服务、保障和协调工作。

(二)落实分工责任。对制度建设计划中的各项任务,各班子成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带领所分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本制度建设计划中没有提及但工作中确实需要新建或修订完善的制度,一并制定和修订。制定和修订的规章制度,要及时提交相关会议讨论后,印发执行。同时,要抓好新建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知晓度,增强执行力,确保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三)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让群众监督制度执行情况。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处理,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黎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