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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夫妻离婚对簿公堂 法官倾情调解重归于好
作者: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7-09 10:22:55 打印 字号: | |
  “法官耐心开导我们俩老,讲明了道理,我们俩老服了,今后要和睦相处,安度好晚年”一对花甲夫妻欣慰地说。近日,砚山县法院民二庭在办理一对花甲夫妻离婚案件中,在的承办法官的倾情调解下,两位老人重归于好,再续前缘,当两位老人即将离开法院时,对法官说的一番话。

  妻子陆某与丈夫张某双方自由恋爱,于1968年按当地风俗结婚,婚后双方夫妻感情尚好,生育了三个子女(二男一女)。2005年以来,双方为一些家庭琐事时有争吵,打架现象发生。2014年4月28日陆某一张状纸将张某告到法院,诉请与丈夫张某离婚,砚山县法院受理陆某的离婚诉讼。

   原告陆某诉被告张某离婚案件交由该院民二庭刘法官办理,刘法官认真阅卷,分析双方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以及解决这一起离婚案件的方法,如何让结婚48年的花甲夫妻破镜重圆、安度晚年是处理该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过调查:双方夫妻感情基础牢固,现在已儿孙满堂,双方共同居住生活,在双方因家庭琐事争执时,都听从子女的好言相劝,双方主要闹离婚的原因是去年因家庭经济开支问题上发生争执,导致陆某一气之下提出离婚。为了消除双方的隔阂,珍惜以往的夫妻感情。承办法官决定通知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陆某、张某按照通知的时间到达法院后,承办法官首先让两位老人面对面推心置腹交谈,之后又通过“释法律,举案例,讲道理,拉家常”的方法倾情调解,最终解开了两位老人的心结。妻子陆某当庭表示,只要老伴今后改正自己不良习惯,尊重我,爱护好家庭,听从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我同意与老伴和好。同时张某也诚恳地向妻子承认了自己的不足之处,此时陆某同意撤回离婚起诉状。在法官不懈的努力下,一起花甲老人诉讼离婚案件终于被化解。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wangj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