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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群众关切,推进司法公开
——我院进社区公开审判一起盗伐林木案
  发布时间:2014-05-26 16:10:30 打印 字号: | |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积极回应“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大涉林木犯罪的打击力度”建议,以公正公开的“阳光司法活动”将建议落到实处,回应群众关切。5月24日,我院利用当地的赶集日在维摩乡炭房社区公开审判一起盗伐林木案件。庭审当天,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木材加工经营户、县林业局及森林公安干警、村民一百多人参加旁听。上午9时,随着审判长的法槌敲响,被告人卢某某涉嫌  盗伐林木罪一案开庭。经过法庭审理,查明了案件事实,并当庭进行了宣判,判处被告人卢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结束后,审判长结合审理的案件向旁听群众释法。参加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我们今天亲眼看到法官审理案件,偷砍林木是犯罪的行为,今后一定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做一个保护森林的好公民。

  在庭审过程中,为加大审判透明度和公开度,我院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微博直播,现场发布庭审微博消息69条,仅当天的阅读量就达27094人次,转播(评论)27条。除了发布微博外,还在庭审现场设立法制宣传点,向群众讲解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并进行了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禁毒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当天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庭审结束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刑事庭审调查评比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评比标准,我院还组织各庭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庭审点评会,就庭审准备、庭审程序、庭审驾驭、庭审礼仪进行评比打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到案发地以“阳光司法”的形式巡回开庭审判案件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强,审理后当庭作出宣判,对打击盗伐林木犯罪分子起到了震慑教育的作用,同时也给村民上了一堂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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