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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法庭倾情调解
花甲老人追回拖欠12年的血汗钱
作者: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4-15 08:57: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砚山县法院平远法庭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仅用两天时间为两位年过花甲老人追回拖欠了12年的8000元血汗钱。

 王某、李某均系广南县某乡(镇)村民。2001年在砚山县平远镇尧房村给谢某打工,但谢某一直未支付王某、李某的工钱。两位老人听说平远法庭受理拖欠民工工资的案件,于是两人相约从广南来到平远法庭,口头诉请谢某支付工钱2万余元。由于两位老人未能提供证据,按照法律规定不符合立案的条件,但法官还是按他们的口述记录在案,缓交了诉讼费,当天就办理立案手续。随后,法官按照两位老人提供被告的地址找到谢某,送达了开庭传票。

 经查实:双方虽然有过口头劳务合同,但无证据证实谢某还欠两位老人工钱2万余元。在双方各持意见的情况下,法官并未放弃调解。经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被告谢某同意支付王某5000元,李某3000元,共计8000元的工钱。两位诉讼人也做出了让步,同意被告谢某的调解意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被告谢某当庭兑现拖欠的工钱。
来源:平远法庭
责任编辑:wangjw